2020年清明节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0-04-01 点击数:
机关各部门、各二级单位:
2020年清明节将至,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紧盯重要节点纠“四风”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,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,防控要求不能降低,继续抓紧抓实抓细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现对清明节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做出要求如下:
一、严格责任落实
机关各部门、各二级单位要按照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《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》严格贯彻执行,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,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部署清明纠风,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,上下一体、同向发力抓整治抓落实,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树立文明、节俭祭祀新风。
二、严明纪律规定
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要戒奢从俭,严禁在清明祭扫活动中讲排场,搞铺张浪费;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;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置办祭扫节礼,进行祭祀扫墓;严禁借祭祀之机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和土特产;严禁组织或参与公款吃喝、公款旅游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。为避免引发新冠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风险,倡导全校党员干部通过网络祭扫、代理祭扫、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寄托哀思,尽量选择非实地祭扫方式,减少扎堆聚集,遵守疫情防控要求。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
机关各部门、各二级单位要密切关注“四风”舆情,及时报告处置情况,重大情况随时报告。学校纪委将以明察暗访、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,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,一经查实严肃处理,原则上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,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、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。同时,畅通举报渠道,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,欢迎广大职工群众积极监督,共创文明节俭节日风气。
监督电话:0311-89926053
举报邮箱:hbzyxyjj@163.com
中共河北中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0 年 4 月 1 日